警察局(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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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記鈴
不會吧!我剛剛在恍神吧!刑事案件耶…這種小說式的劇情怎麼會這樣出現在我的生活裡,別鬧了這位警察先生,現在已經快十一點了,我今天同學會雖然很開心但是走整天我也累了,不要再開這種玩笑,真的一點都不好笑…我當下想起我要為自己找證據,拿起了我的側背包,往裡頭找些什麼在大溪的發票啊!門票之類的東西,對了~我還有證人耶…我的八位同學全部都是我的證人啊!我想我的證據應該很充足,東翻西找的我只為了讓警察知道──我有不在場證明…
解釋了半天,到底是什麼樣的刑事案件啊?我的疑惑真是很大,一問之下原來是有個中年男子騎了我的歐兜邁去偷人家的貨車,不但有監視器還有目擊證人,所以結論不是我啊!明明就是個中年男子幹的,結果警察把矛頭指向我把鑰匙借給我的朋友犯案的,我連忙解釋我的小銀就只有一把鑰匙,重頭到尾這把鑰匙都在我身上(別忘了我有八個同學當證人,我又沒脫隊過…),不過這個講法在我說出口之後我就後悔了,因為我直覺想到,警察怎麼可能會相信我,他怎麼可能會認同我只有一把鑰匙,因為鑰匙是可以打的啊…唉~所以沒有人可以證明我跟小偷是不同掛的…因為我去報案車子失竊的時間是晚上九點四十,而那個貨車的失主早在我報案前就先去警局報案了,這下子我跳到黃河,也洗不清了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