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我自己

身份證丟了的常識

那天坐警車時有跟警察先生聊了一下天,也教了我一個常識,不曉得大家知不知道,po出來給不知道的人增加一點資訊,希望對大家有幫助~^__________^


 


大家應該多多少少都有遺失東西的經驗吧!最嚴重的莫過於丟掉身份證這種要去申辦手續繁雜的東西了,以前我們的觀念老師會教我們去警察局報案,讓警察知道我們身份證遺失了,好像有做這道手續,若有歹徒想拿這張身份證去做案我們也就有個警察當證人,這是我們的長輩通常會教給我們的觀念


 


只是警察怎麼知道我們丟掉了身份證呢?在我們遺失了東西報案的當時,警察真的有辦法很肯定的幫我們作證嗎?答案是沒有,因為警察是如何得知我們的身份證不見的呢?是從報案人口中得知的,換句話說,除了報案人本身,沒有人能直接知道,這張身份證到底有沒有遺失,這就是問題所在……


 


如果有個人打算要去犯罪,他把自己的身份證藏起來,到派出所去報案自己的身份證不見了,再用自己的身份證去犯案,等到查出這個人後,他可以辯稱有到警局去報了案,事情並不是他做的這下子警察不就不小心當了這個犯人的證人了,犯人明明就在眼前,但是卻有這種證人作證


 


所以警察學聰明了,以後如果大家再不小心遺失了重要的身份證件,記得直接前往你的戶政事務所辦理補換發就可以了,只要你帶齊了印章,照片,其它有效證件,及規費(我爬了奇摩知識是說要200元),馬上就可以領新的身份證了日後身分文件以最後一次「身份證領// 發日」為主,歹徒就無法借由銀行體系辦走你的戶頭或信用卡貸款之類的囉~希望這則訊息對大家有幫助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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